昨天从网上看到一骇人听闻的新闻,就是一年轻夫妇将别人家刚生下来就不幸夭折的婴儿肢解,然后将头和肠子扔掉,剩下的那些就给煲了汤,说是给他哥的孩子治病.后来这对夫妻因侮辱尸体罪被判有期徒刑6个月.
看到这个,我不禁打了个冷颤.在我看来,虽然是尸体,可是判他们6个月也忒轻了点儿.难道他们在割下婴儿头颅的时候没有良心的谴责吗?尽管是个刚刚夭折的孩子......
多行不益必自毙!这话前因后果表达的都很明了了.说起报应,我想起了小学三年级的同桌军.那年我们学校后边的桥要重新建,于是在原来的桥不远的地方搭了一个浮桥.由于是我们村自己修桥,所以为了每个人都能出一分力,我们的体育课自然而然的也成了搬砖的课.
原本很普通的一堂体育课却被军弄的人心惶惶.当时我们正在河边搬砖,忽然发现河面上漂过来一白忽忽的东西.军找了一个很长的竹竿,一点点的将那白忽忽的东西挑到了岸上.“啊?死孩子!”我们当时都吓怀了,可是由于好奇,我们还是围过去看了看。那是一个已经泡发了的婴儿尸体,肚脐上多长了一个小脚丫,可能在水中很久了,散发着一股难闻的味道。我们很快就躲开了,主要是因为害怕。可是军却大胆的很,他用竹竿挑起那尸体,很骄傲的晃着竹竿回教室了。那会儿,老师不在,所以没有人阻止他,而我们早就因为害怕跑到别处去了。
等我们回到教室,军已经挑着那孩子出去了,班里处处弥漫着那可怕的难闻的气味。有的同学赶快买了一瓶花露水,把地下桌子上喷了个遍,可是还遮掩不住。
很快,军回来了,他手中的竹竿和尸体也不见了。我们叫他先别进来,因为他身上有很浓的味道。军站在门口,得意的笑着:“没事,那小孩都让我用竹竿给弄黏糊了,埋了。”“啊!!”我们都大吃一惊,惊的除了“啊”声就再也没啥动静了!
只是,没过几天,军也永远的离开了这个世界。那天小雨,军和比他大的一个同学一起玩的时候,一根电线不偏不倚的搭在了他身上,就这样军在10岁那年也去了另一个世界。而和他肩并肩的同学只是被电打了一下,没有生命危险。
真不知道,这到底是一种巧合还是报应。蝶儿一直都相信因果报应的,或许如果军当初没有那样残忍的对待那个婴孩的尸体,他也不会那么早就离开吧。。。。。




李影 网上造新闻吧?
只是不知道那个10岁的孩子怎么有那么大的胆量?
善哉.
若无妄为,也少结恶缘啊!
那个10岁大的怎么有那么大的胆啊
鬼迷心窍了!
但多行不义必自毙
还是有的吧